即棄電池應否放入充電池回收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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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有不少朋友和我一樣都有以下的疑惑:為什麼市面上只有充電池回收箱,而沒有即棄電池的回收箱呢?聽過有環保朋友呼籲大家將用完的即棄電池都放入充電池回收箱,我們真的應該這樣做嗎?

先來看看背景資料。常見的乾電池有5種:碳鋅電池(zinc-carbon cells)、鹼性電池(alkaline cells)、水銀電池(mercury cells)、鉛酸電池(lead-acid batteries)、鎳鎘電池(nickel-cadmium cells)。頭3種乾電池不能充電重用,其中,碳鋅電池和鹼性電池結構其實差不多,都是一個鋅殼裏面裝着一些碳粉、水和化學鹽。值錢的鋅殼愈來愈薄,剩下來的主要成分碳粉、水和化學鹽卻不值錢,加上即棄電池的回收再造設施主要位於歐洲和美國,所以這兩種乾電池的回收成本高,分分鐘連運費都賺不回來。

第三種即水銀電池理論上是可以回收的,在香港初步處理後得出的氧化汞可以送去外地作進一步處理。實際上,根據香港政府環保署減費網的 資料介紹:「多國政府已開始限制即棄電池的水銀含量。自1999年起,歐洲聯盟將即棄電池的水銀含量限制在0.0005%以下(按重量計算)。根據消費者 委員會於2002年進行的調查,在香港出售的大部分電池都符合這個標準。」因此估計水銀含量高的乾電池在坊間不容易找到。

後兩種乾電池是可以充電重用的。鉛酸電池即汽車用的電池,可以重複使用很多次,而且裏面那塊鉛也非常值錢,回收有價,因此大把人「搶住要」。至於鎳鎘電池裏面的鎳和鎘都是劇毒的重金屬,隨便棄置,有毒的重金屬會造成嚴重的土壤以及水污染。所以話充電池一定要回收就係咁解。

環境效益低 還是免了吧

上文已經提到,與可充電的電池相比,回收即棄電池的經濟成本高。另一方面,即棄電池含有的有害金屬又比充電池少,所以回收即棄電池的環境效益相對較 低。政府更聲稱:「香港已有完善設施可以安全地處置電池。我們在堆填區鋪設不滲漏層,廢物的滲漏液會經收集和處理後,才排放入污水渠。」即係咁,我不認為 堆填區可以稱得上為可以安全地處置電池的完善設施,所以我前兩年在臉書群組Oh Yes It’s Free上徵得一個二手充電器,並去了鴨寮街買了充電池,一直使用至今。

最後,要記得自問自答。

「即棄電池應否放入充電池回收箱?」

「還是免了吧。」

原刊於明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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